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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员管理业务办事程序
一、考试申请
1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(女性55周岁)以下。
2、县市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及验肝功能六项及格,体检表需贴上本人近照及肝功能六项结果表。
3、如实地填写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》,由船舶单位技术管理部门(个体船员由管理区)直接鉴定。
4、符合上述条件的船员可向船员管理科提交《申请表》、《体检表》,附送四张5厘米(二英寸)证件近照,身份证影印件一张,及交验《船员服务簿》和现持有《职务适任证书》等证明文件,经审核合格后,准予参加考试。
二、延伸航线
1、如实填写《增加航线申请表》,并由船舶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或管理区直接做鉴定;
2、在相应船舶以及所报考航线上连续见习满三个月;
3、携带本人的《职务适任证书》和《船员服务簿》到船员管理科考试。
三、升职考试
持有四等二副,四等二管轮《职务适任证书》的船员,任该职务实际服务满12个月,安全生产情况良好,可向船管科申请升职,填写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》、两张5厘米证件近照及《船员体格检查表》,持原《职务适任证书》、交验《船员服务簿》经考核及格后核发等级相同、职务高一级《职务适任证书》。
四、《职务适任证书》期满换证
持《职务适任证书》的船员,应在其证书有效期前的12个月内,向船员管理科申请换证,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在《职务适任证书》所载等级的船舶上实际担任所载职或低一级职务满12个月;
2、填具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》并附二张5厘米证件近照,递交《船员体格检查表》,交验《船员服务簿》和有关证明文件;
经考试发证机关审查合格后,可换发与原等级职务相同的《职务适任证书》。
五、《船员服务簿》申请手续
1、如实填写《船员服务簿》登记表,并由服务单位签署意见。
2、体格检查合格,将《船员服务簿》登记表及5厘米证件近照三张,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一张,送船管科办理。
六、《职务适任证书》、《船员服务簿》遗失补发手续
1、服务单位出具证明,向船管科申请补发。
2、发遗失证件声明书,可在报纸刊登广告,也可以用信函发往全省港务监督机关。
3、遗失证件声明书发出一个月后依章办理。
4、经查实是船员虚报遗失,则注销其《职务适任证书》和《船员服务簿》。 |